什么是国债利息收入?

路路发 2023-09-08 19:18 编辑:admin 289阅读

一、什么是国债利息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的注意事项: 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营业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吗?

国债利息按规定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但是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计算所得税时应扣除。

个人以为国债利息计入营业外收入,算所得税时,调整起来,比较方便。

紧供参考

三、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营业利润,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一)国债利息收入的定义: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国债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1.购买国债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国债利息收入的税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属于被动收入,是指不是通过人们的主动劳动得到是收入

五、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国债利息收入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会计分录为: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50万买建行国债利息收入?

50万建行国债目前的三年期国债利率计算

利息=500000×4.92%×3=73800元

国债: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七、国债属于什么收入?

属于投资收益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同时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最早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八、民间借款利息收入可以免税吗?

利息分两种,储蓄的利息暂免征个税,民间借贷的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次收入的利息数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指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因此,基于民间借贷而收取的利息应支付利息收入的20%个税。

只是现在个人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利息个税的很少,让大家误以为不需要缴纳个税。随着个人纳税识别号的开始启用以及银行业对大额款项支付的管理,下一步对该部分个税征收的管理会趋向正规和严格。

九、企业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什么?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营业利润,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一)国债利息收入的定义: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国债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1.购买国债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国债利息收入的税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8)其他免税收入。指上述项目之外,经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项目。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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