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行名词解释

路路发 2023-04-24 05:07 编辑:admin 282阅读

一、法律执行名词解释

法律执行,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颤历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大数据时代法院如何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兑现的关键,也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关系到社会公正的实现,也关乎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的树立。现实中,执行难成了长期制约法院发展的痼疾。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正的最后一道藩篱”,并强调:“牢牢把握信息化发展带来的难得历史机遇,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完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推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实现执行模式的历史性变革”。

为积极融入大数据时代,法院系统正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执行工作也必须紧抓机遇,用好良机,积极转型。茄稿搜其一,在思维方式上,必须捕捉现在,预测未来,树立两种思维:一种是“瞻前思维”,即重视数据的分析与挖掘,另一种是“顾后思维”,即重视数据的共享、使用;其二,在工作方法上,学会让数据“说”出未来,不仅要在“小数据”与“大数据”中让抽样代替全体数据,且要在“挖掘”与“致用”中用好大数据带来的效能优势,更要在“实报敬凳”与“精报”中提升大数据相关性的效率与精度。

数据是所有司法活动的信息,反映的不仅是司法的规律,也是时代的内涵。大数据时代对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意义在于,要求法院执行部门,全面掌握大数据,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共享数据、利用数据,进而服务于执行工作,并配套于立案审判的全过程。诚然,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是必然趋势,在“公正、为民”的司法主线下,重视数据、尊重数据、运用数据、保护数据便成了法院执行部门的必然选择。

二、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颂竖析:民诉法规定委托协助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协助执行由人民法院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悔樱仿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碧纤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陵茄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歼汪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氏陪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四、法院执行依据

一、法院执行依据是什么

1、法院执行依据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坦搜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链段;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法院执行异议材料有什么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份提交;

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让唤历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