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锁定期多长时间

路路发 2023-07-17 05:43 编辑:admin 198阅读

一、创业板上市锁定期多长时间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概述:

1. 目标公司要求: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必须是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其主营业务应具有创新性和高技术含量。

2. 市值要求:申请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过去两个年度净利润合计不少于300万元,上市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不低于100万元,同时上市前两个会计年度末的股权自由流通市值应不低于1亿元。

3. 上市申请程序: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需要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文件,并进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发行股份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已流通股份占比不得超过50%)。

4. 审核要求:证监会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审核内容包括公司的业务概述、管理层的情况、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等方面。

5. 上市流程:审核通过后,公司将于指定的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后每年必须公布年度报告并组织股东大会。

6. 相关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应遵守《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其上市股份不得因为限制性条款(锁定期限)导致实际可流通数量较少。同时,为保证市场稳定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上市公司有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如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及财务报表等。

二、创业板 突击入股 锁定期

可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有明确的《公司法》对股东权益有保障。

能买多点最好了,要是他一上市钱就是成倍的增长,而且企业要申请上市说明企业的前景比较好,就算不上市,股东权益也会随着公司的盈利而增加。除非公司破产,有这样买内部股的机会最好能抓住。

有没有保障要看认购的合约。

投资风险大不大,这要看该公司各方面的情况来决定。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比较,存在有更大风险。

创业板股票投资风险大,原因在于它上市门槛低,没有经过st价段,是直接退市机制,若企业经营不佳退市的可能性就高,这一低一高有别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自然是为新创业的企业融资提供渠道的,这些企业规模不大,经营业绩不稳定,造成上市后股价会大起大落,这也是一大风险。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

要进行创业板交易必须申请,原因是要签一份风险提示协议书,是提醒投资者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存在有更大风险。

创业板风险肯定是非常巨大的,创业板上市当天中央台请的专家就在不停的提示潜在的风险,创业板作为高成长的代名词,引起了投资者的上市热捧,但是,这掩盖不了背后掩藏的危机。本来是高成长性的企业,结果由于发行机制的不正规,申购价就弄成天价在创业板体现的很充分,按照专家当时的计算,所有创业板的股票上市当天的价格是创业板公司每年保持稳定增加利润30%.25年后的等值价格。也就是说创业板上市当天就完成了涨到25年后价格的惊人之举。(当然很多个人投资者根本没看到这后面的潜在巨大风险),巴菲特其实有句话说得很对,只有退潮了人们才知道自己在裸泳。接到最后一棒的投资者,想在3年内解套有点悬。毕竟现在经过爆炒后的价格已经是业绩高速增加30多年后的价格了,价值总有回归的时候。不是不到,时候未到。

三、创业板无锁定期限是多久

你好,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IPO限售股:新股上市日起3个月,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东的限售流通股陆续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结束后,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价减持,不需要支付对价。)

四、创业板网下申购有没有锁定期

创业板标准制就是创业板注册制。

2020年4月27日,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涉及板块的改革安排,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红筹结构等企业上市,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一,创业板定位得到进一步细化,确保实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对比此前“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的笼统表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板的定位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即“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并与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有所区分。同时,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发行人在申请IPO时,在符合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评估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同时保荐人还需出具专项说明。确保实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错位发展。

  第二,精简优化了创业板发行条件,提升市场包容性。IPO方面,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从而实现了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1、取消了现行对申请上市发行人在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2、完善盈利上市标准。根据深交所方面规定,一般企业仅需满足与科创板相同的“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3、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标准与科创板相同。4、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略高于科创板标准。

  再融资方面,整体变化不大。主要是加强了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要求。包括:1、对于公开发行,要求最近三年必须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于非公开发行,审计报告披露合规要求从最近三年缩短为最近一年。3、淡化了现行规定中对于再融资企业需满足“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要求。

  第三,创业板改革后,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原则要求、监管处罚等方面将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支持企业便捷融资,增加审核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显著提升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成本,压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等。不同之处在于,1)在跟投制度方面,根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创业板拟对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高价发行企业实施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强制跟投的制度,其他发行人不强制跟投。2)在信息披露上,更加注重对于自身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业态创新情况,以及对新旧产业融合的促进作用的披露。

  第四,交易制度方面,主要有五大变化:1)放宽涨跌幅比例,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且存量部分也将同步实施。2)优化新股交易机制,对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以稳定价格防止过度波动。3)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4)优化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5)优化其他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新增股票特殊标识等。

  第五,完善了股份减持的安排。1)对未盈利上市企业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董监高所持股份锁定期等作出特别安排,即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在3年无法减持首发前股票的基础上,第4、5年每年减持的数量还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数的2%。同时董监高也无法在3年减持首发前股票。2)增加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特定主体禁止减持的规定。3)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披露要求。4)明确股东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

  第六,健全了退市机制,加快劣质企业出清。1)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2)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3)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五、创业板上市锁定期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但资本市场有不同的层次,主要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场内市场即交易所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是场内交易所市场,对应的企业均为上市公司。

场外市场即交易所之外的市场(otc),包括新三板(全称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券商otc市场,对应的企业均为非上市公司。

而“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根据最新的政策,新三板将并入北京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