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制度细则

路路发 2023-07-02 17:57 编辑:admin 168阅读

一、创业板退市制度细则

1、公司不在期限内被公布年报会退市;

2、公司财务报告有错误或许虚假且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会退市;

3、因为公司信息的披露和运作有问题且不在时间期限内改正会退市;

4、公司的股本或股权变化并持续20日会退市;

5、公司可能强制解散的企业会退市;

6、破产和重整的企业会退市。

二、创业板退市制度更为严格,退市情形更多

  (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调整了上一年度的利润,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六)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异常财务状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4的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已经恢复正常,且审计结果显示9.2.1所列情况已经消除,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应在收到本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年度报告,并可申请摘帽处理。

  (一)主营业务运行正常;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5的有关规定。

  交易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特殊待遇。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取消特殊待遇的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在公告日,其股票和衍生品将暂停一天,特殊待遇将从复牌日起取消。特殊处理未撤销的,上市公司可以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参照第9.2.4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特殊处理。

  如果你想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实现st股的摘帽,从而恢复10%上下波动的交易系统,那么公司必须认识到每股股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三个数据在年报中都是正数,这是摘帽资质的硬性指标。然而,交易的最终所有权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创业板退市制度强制退市

1、公司不在期限内被公布年报会退市;2、公司财务报告有错误或许虚假且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会退市;3、因为公司信息的披露和运作有问题且不在时间期限内改正会退市;4、公司的股本或股权变化并持续20日会退市;5、公司可能强制解散的企业会退市;6、破产和重整的企业会退市。以上就是创业板股票退市新规则。

四、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表述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五、创业板退市制度和主板的区别

创业板专门面向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而st股票通常是指需被“特别处理”股票,即该股票对应的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在进行股票交易需要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那它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呢?

创业板和st股的区别

【1】涨跌幅不同

创业板股票上市的首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设置20%的涨跌幅限制;st股在“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不再在创业板股票行情中显示涨跌幅限制为10%。

【2】经营能力不同

创业板股票的经营管理水平都是正常或向好的,而st股一般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呈现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3】实际盈利水平不同

创业板股票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st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

以上就是创业板和st股的三大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企业是有st制度的,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一定风险警示时,会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六、创业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

创业板退市标准概括起来即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和快速程序。

多元标准:包括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

直接退市: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快速程序:缩短退市时间,避免该退不退、无限期停牌现象。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将启动快速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报;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创业板退市条件也就是源于创业板退市制度,在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这一内容的发布标志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正式成立,这时候规定的主要是一旦创业板公司进入退市流程后统一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并且是不支持其通过借壳方式来恢复上市。

深交所表示,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责任方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