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征求意见稿

路路发 2023-07-14 00:25 编辑:admin 117阅读

一、创业板征求意见稿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二、创业板实施办法

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实施后的首批公司正式亮相交易,存量的创业板股票将把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至20%。值得注意的是: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新增投资者开户门槛为10万元(老客户要补签风险揭示书)等。

证监会:研究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责令购回等制度规定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答记者问表示,证监会正在按照新《证券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责令购回等制度规定,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修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便利投资者维权。

三、创业板规范指引

2009年,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已经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准确把握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与制度设计,近期的筹备工作主要在制度安排、上市资源准备、技术基础系统准备三个方面。

当时推进以创业板为重点的多层次市场条件已经比较成熟,尤其是一大批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企业茁壮成长,对创业板市场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中小企业板作为分步推进创业板建设的第一步,3年多来在监管创新、诚信建设、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创业板市场推出、建设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创业板的市场定位方面,在中小企业板之外建立独立的创业板,要实行更能适应创业型企业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安排,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一定位,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重点服务于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质量的整体提高;三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在制度设计上,创业板市场要根据市场化改革原则,充分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中小企业板建设的成功经验,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合理安排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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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是:一是要合理确定创业板市场准入门槛;二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要体现成长性、创新性和行业多样性;三是创业板市场制度设计要适应创业企业的特点。

四、创业板 推荐指引

开通创业板不能在网上开通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原则上不鼓励这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坚持要直接参与,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

开通创业板的方法如下:  

1.第一.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30至11点30分,下午的13:00点至15:00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一个时间点。券商主要在此时间段营业,办理相关业务肯定要在券商的营业时间里进行。

2.选择好时间点后,需要带上个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的沪深股东卡。该证件主要为了证明投资者本人的身份,缺一不可。如果股东卡不见,可以在券商营业部凭借二代身份证补出。 

3.去开户券商的营业部大厅办理,一定要记住是本人开立沪深交易卡的券商营业部,大多数券商目前不支持同券商其他营业部办理该业务。 

4.签订创业板风险警示书。主要是工整的抄写一段创业板交易风险警示的文字。然后本人签名,写上签订日期即可。 

5.耐心等待几个交易日即可买卖创业板股票。具体几个交易日,需要根据不同券商的不同规定来定,去券商营业部时可以和工作人员确认清楚

五、创业板推荐暂行规定

科创板《审核规则》主要修订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程序,将重组上市由现有的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调整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同步修改涉及的全部相关条文。

二是调整审核时间,完善相关计算规则。与证券法保持一致,将重组交易申请的审核时限明确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根据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实践和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需要,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交易所审核时间调整为2个月。

三是调整部分内容及文字,与证券法等其他相关制度的修改保持一致。

在重组审核标准方面,科创板《2号指引》主要是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区别于主板的相关规则的进一步解释,主要包含科创板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科创属性判断原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安排等内容。上交所表示,上述规则发布后,上交所将组织做好规则实施工作,确保新制度平稳落地,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创业板《审核规则》也明确,在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增设并购重组委员会。并相应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期限,从现行45 天调整为2 个月。此外,根据审核实践,暂停计时情形中增加“处理会后事项、要求进行专项核查”两种情形。

创业板《2号指引》则从四个方面对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和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包括重组标的资产行业定位要求、分类审核机制、重组申报文件要求、重组申请否决后的处理措施等相关要求。

在重组标的的行业定位要求方面,创业板《2号指引》明确了独立财务顾问在执业中应对标的资产所处行业进行核查把关,如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不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或者上下游的,则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对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详细论证分析,同时明确创业板重组上市标的的要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创业板重组审核也引入了快速审核机制与小额快速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以来,并购重组审核工作平稳开展。截至6月22日,已有9家重组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8家已注册生效。深交所表示,上述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6月22日,尚未经深交所重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申请,适用新规则;已经深交所重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申请,适用原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