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职能?

283 2024-04-28 15:49

一、检察机关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职能主要有四大块:

一、刑事检察职能

1.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2.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3.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控告申诉检察。对妨碍辩护人和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控告,进行审查监督;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等刑事终结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确有错误的,进行监督纠正;办理刑事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

6.侦查权。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待刑诉法修订后才能确定)

二、民事检察职能

1.民事诉讼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支持起诉。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有困难的,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

三、行政检察职能

1.行政诉讼的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俗称“民告官”案件)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俗称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的职能。

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1.行政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义?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才能维护司法公正。应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检察机关应该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

深入推进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什么特征?

一是国家性,即法律监督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的。

二是专门性,即法律监督权由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人民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为专职专责。

三是规范性,即法律监督的对象、范围、程序、手段等均由法律规定。

四是程序性,即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同时监督的效力也主要是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

五是强制性,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法律效力,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四、检察机关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有哪些?

检察机关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有“负案在逃、撤回报捕、退回补查、撤回起诉、另案处理”等五类案件的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五、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有哪些职能?

1、案件管理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为了加强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洁执法,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

2、案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1)案件统一受理和登记;(2)案件流程监控;(3)案件质量评查;(4)案件统计管理;(5)案件信息查询;(6)案件综合考评。

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在中国的法治体系中,综合治理机制的建立十分重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环境有赖于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其中,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作为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主要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被赋予了重大责任。

什么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在执行职务期间,依法对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这一权力的设立是为了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检察机关除了担负起公诉职能外,还承担着监督职能。监督职能主要包括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和对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行为的监督。这些监督职责的履行,使得检察机关成为了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需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正义的实现离不开对法律的监督和执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设立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1. 保证司法公正: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各级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可以及时纠正违法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检察机关可以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这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3. 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可以对各类犯罪行为进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4. 保护民众利益:作为民众的合法代表,检察机关有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可以确保公民权益不受侵害。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如何行使?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方式主要包括:

  1. 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就某一具体案件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方式可以起到纠正错误判决、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作用。
  2. 督促执行: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督促执行的方式,推动判决结果的落实。这一方式可以确保法律的真正实施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3. 纠正违法行为:对于犯罪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纠正措施,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还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意义和影响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设立和行使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通过对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有效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对于司法和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可以预防错误判决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动政府治理的转型和升级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推动政府治理的转型和升级。通过监督政府行政行为,可以促使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推动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

提升司法公正和行政效能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提升司法公正和行政效能。通过对各级法院判决结果的监督,可以纠正违法判决和司法不公现象,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审判的权威。

总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设立和行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重视和支持,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提供更好的保障。

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检察机关作为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公正、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而其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更是其履职的核心之一。本文将着重探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意义、范围以及其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意义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指其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的权力。通过对各类法律程序、判决结果、法律规范等的审查,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失职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首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有效地防止司法活动中的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司法工作人员是人,难免会受到各种诱惑和压力的影响,其中一部分可能会滥用职权,以非法手段干预司法程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可以对司法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惩治滥用职权的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其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有助于修正、完善司法实践中的不规范行为。法律实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合理的行为。通过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可以及时纠正和修缮司法实践中的不规范行为,推动司法实践的科学规范化。

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范围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几乎所有与司法工作相关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诉讼: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对民警、律师、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包括对侦查阶段的调查行为、提起公诉的合法性、庭审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
  2. 民事诉讼:虽然民事诉讼中的争议主体是民众,但检察机关同样可以行使其法律监督权。例如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执行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 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也可以发挥其法律监督权。这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4. 监狱执法:监狱系统作为法律执行的具体场所,也需要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这包括对监狱环境、罪犯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

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对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以下是几个方面的阐述:

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通过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只有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上,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权力的约束力:司法权力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如果不加以有效约束,就有可能导致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可以对司法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保障司法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提高司法效率:通过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短板,加以修正和改进。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司法实践的科学规范化发展。

结语

作为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对于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监督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检察机关可以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司法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的科学规范化发展,更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八、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原文?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既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有力保障,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赋予更重责任,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九、法律监督对象?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监督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为。

监督的方式是抗诉和检察建议。

检察监督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是一种公对公的监督,即检察院不能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监督,不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进行监督。

一、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1、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存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2、通过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法定情形而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抗诉和检察建议

1、抗诉是要求启动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再审,必须满足再审条件

2、检察建议可以要求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再审,必须满足再审条件,也可以对法院或者法官的某个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予以纠正,适用比较灵活。

十、什么是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主体有哪些?

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两个方面。

1、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2、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种监督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具有法律强制力,在一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3、公民。按照人民主权原则,每个公民是政治权利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因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监督主体。这种监督广泛、直接而具体,起作用不可忽视,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4、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享受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因而,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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