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己如何成立基金会?

297 2024-01-01 10:35

设立一家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几大业务范围可供选择,有些业务范围是需要双重管理: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还需要挂靠一家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机关和党政部门,业界称之为“婆婆”)。但是找到可以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难度系数很大,所以在选择业务范围上要灵活,同时还要考虑到业务范围与之后想做的公益项目的关系,如果章程上没写的范围,之后是不可以做的,这就很考究专业性了。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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