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三个特征

路路发 2023-05-01 07:16 编辑:admin 265阅读

一、法律的三个特征

法律分析: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一、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枝乱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岁拍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乎搭羡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请你说说法律具有哪些特征?

法律的特征是1.国家性,如我国是全国人大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特殊的社会规范。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4.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5。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

青少年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积累社会经验;要依法自律;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来有以下几点区别:

1、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一般从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范围、手段和后果这几个方面具体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如盗窃罪以数额大小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调必须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罪则一般导致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2、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从客观方面来看,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违法则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3、认定的机关不同。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决定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违法则可备游正以由公安、工商、税务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加以认定。

4、法律后果不同。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参见?)。而违法行为则要接受行政处罚。由于刑罚可以长期剥夺人的自由甚至剥夺人的生命,因此更加严厉(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也可以剥夺人的自由,但是不得仿悔超过15日,即使有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磨洞罚的也不得超过20日)。

法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①国家制敬搜空定或认可

②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③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亮瞎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漏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三、法律的三大基本特征

法律三大基本特征是: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特征是相比于其他主体而言的,相比于思想意识、政治实体,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有其规范性和概括性。就社会规范而言,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的内在属性主要体现在法律的本质属性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方面。

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携裂。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核仔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改隐汪。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