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全部归还,用于买理财产品,请问怎么量刑?

路路发 2023-04-03 18:32 编辑:admin 182阅读

一、都已全部归还,用于买理财产品,请问怎么量刑?

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涉嫌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巨额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大连女子追讨4年未果,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巨额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大连女子追讨4年未果,这是因为该案的刑事判决并未最终形成,所以民事赔偿只能等刑事结果出来了以后才能够去起诉解决。

大连女子的这些款项没有追回来与南宁工行职工的案件是不一样的,因为于女士已经将自己的存款存进了银行,银行是有存单的,所以职务侵占导致于女士的钱财损失应该由银行来赔偿。但目前起诉银行失败完全是因为刑事案件仍未审结,审结以后于女士就可以通过手上掌握的相关证据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去起诉该银行,同时也能够取回自己的钱。

巨额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大连女子追讨4年未果

孙某是一个劣迹斑斑的员工,此前就已经欺骗客户和侵占客户不少的资金。于女士一直都是一个谨慎的人,她来到银行取钱是直接联系孙某取钱的,然而当时孙某拿不出钱来,于是便要求于女士购买黄金理财产品,但于女士可不会听这种鬼话,于女士确定一定要孙某拿出自己的本金,孙某写了一张欠条和说明以后,承诺在当月30号之前给余女士取款。但是孙某肯定是取不出钱来的,因为孙某是一个有前科的人,他拿到客户的钱只会用于挥霍和还债,于女士又一次当了冤大头。孙某最终被瓦房店法院认定是犯了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的,同时孙某也必须返还侵占和盗窃的款项,但是4年过去了,于女士并没有收到返还的款项。目前二审正在进行,然而二审结果还没出来,所以于女士去法院起诉银行被驳回。

程序环节出了问题:民事起诉只能等待刑事判决形成才能起诉

于女士之所以起诉银行失败还讨不回钱来,最为重要就是刑事案件尚未结束就去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民事赔偿诉讼可以等待刑事案件出结果了以后才去起诉,但于女士没有等到二审结果出来就去起诉银行了,这注定是要失败的;于女士想要拿回自己的1,310万,还是要等待刑事审判结果出来以后再去起诉银行,银行肯定是有钱赔的,我们只需要做好基本的诉讼工作即可。

这笔钱是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在一审的时候,h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但是这一判决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目前这件事情还在调查中。

应该是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银行在管理的过程中没有非常的严格,这位银行职员之前就有过前科,这就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

可能是证据不足,或者是调查方面出现了问题,才会导致这种问题的产生,出现了没有办法维护权益的情况。

我认为是银行监管方面出了问题,巨额存款被银行偷走,这是银行方面的问题。

三、农业银行买的理财在手机上怎么查

个人掌银查询持有理财产品的操作方法:

登录个人掌银,点击“投资-理财-我的理财”,选择“持有理财产品”列表显示客户成功购买并清算的全部理财产品。

客户选择购买理财的注册账户,即可查询该账户的持有产品信息,并可对持有产品进行赎回操作。

拓展资料:

网银:登录个人网银,点击“投资→理财产品→我的理财产品”进行查询理财产品。该菜单内容共设置两项,分别为“我的持有”和“交易中”。目前暂不支持查询存折持有的理财产品。

柜台: 卡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开卡省内农行网点查询。理财要注意咋骗:被网络诈骗后必须立即报警,将被骗经过详细告诉警方,让警方立案,只知道对方银行卡号很难追回损失款项,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需要警惕小心,由于个人信息的严重泄漏,不要相信任何联系你的未知短信和电话,对任何事情都留个心眼。

诈骗这种刑事案件肯定是属于我国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的,现在的诈骗案件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往往是因为犯罪嫌疑人都是利用了市场上一些新兴的行业,比如所谓的金融理财。有些公民在投资理财的过程当中就已经落入了对方的圈套,并且在上当受骗以后,受害者考虑的一个问题还是网络金融理财诈骗报警是否可以?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勿庸置疑,网络金融理财诈骗报警这当然是可以的,生活当中所有违法乱纪的事情,都可以向我国的公安部门报案。并且在报案的时候,不管手中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建议您都一定要抓紧时间报案。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您的口头陈述,当然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的话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