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上的法律的执行是指什么?

路路发 2023-04-06 15:10 编辑:admin 109阅读

一、狭义上的法律的执行是指什么?

法的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因为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所以一般我们说的执法都是指行政执法。

二、执行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1、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衡森;(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咐洞亩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衍生问题:

先于执行的法律规定2022年最新内容有什么?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颤袜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执行权独立行使与分工制约原则,这是一条关于执行权力设置和行使的原则。(二)基本人权保障原则,该原则的意思是,被执行人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基本人权不因普通债权的执行而受侵犯和剥夺。(三)执行及时原则。(四)依法定程序执行原则,强制执行行为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行为,执行的任务是要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一)执行权独立行使弯仿与分工制约原则,这是一条关于执行权力设置和行使的原则。(二)基本人权保障原则,该原则的意思是,被执行人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基本人权不因普通债权的执氏态行而受侵犯和剥夺。(三)执行及时原则。(四)依法定程序执行原则,强制执行行为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行为,执行的任务是要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埋核纤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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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狭义上法律执行是指

狭义的法律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称为行政执法。法律执行,简称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指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法律管理社会的活动。通常作狭义解。

一、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宪法是万法之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等级的法律,是综合性地规定诸如国家性质、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总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这些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或事项的根本大法。

2、法治原则:经济上实行市场化,政治上实行法治化,是现代社会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着标志。而这两化都需要有法治来推动来保障。因而现代社会更为显着的标志,就春此在于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生活的法治化和法治生活的现代化。

3、民主原则:在立法中遵循民主原则,用立法的形式充分反映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人民群众成为立法的真实的主人,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4、科学原则: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实现立法的科学化、现代化问题哪森册。

二、我国目前立法监督的方式如下:

1、改变或撤销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李宏令;

2、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4、对政府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提出质询和询问;

5、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6、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7、罢免或撤销有关人员职务;

8、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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