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条件?

路路发 2023-09-03 18:04 编辑:admin 251阅读

一、深交所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独立性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规范运作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章程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财务与会计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发行前股本≥3000万股;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募资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募集资金数额或投资项目应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注:如公司存在H股流通股,则公开发行比例以H股、A股流通股合计值为计算依据。

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规顺利施行,作出以下具体安排:一、新规第10.3.1条新增的第四项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第10.5.2条新增的第四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2020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二、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第9.4条新增的第四项、第六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除前述规定外,新规其他实施安排仍按照本所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00号)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股份实现股份总额的25%以上的;企业总股本高于4亿的,发行股份的比例是10%之上;

4、总市值及财务数据满足本规定规定的标准;

5、交易所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四、创业板上市条件及创业板上市要求?

1、发行人必须有三年以上存续时间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套财务门槛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一套指标适合于盈利能力相对比较强的企业,存活三年其中两年盈利加在一起是一千万,而且后一年盈利比前一年盈利还要多,处于增长态势的;第二套指标适合盈利能力不够强,但是成长性表现得比较好的企业,要求最后一年盈利,达500万以上,而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

《创业板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要求是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4、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创业板首发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5、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1)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2)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

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区别

1、定位: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

2、服务对象:创业板门槛高于新三板,低于主板和中小板,小而美的企业上不去。新三板正是服务于这些增长迅速、有前途,又无法在沪深上市的企业。

3、制度规则:新三板具有鲜明特点,财务不设门槛,协议成交、做市商,包括研究中的竞价交易三种方式均可选择,这是都是创业板不具备的。

三、

新三板转创业板要多久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新三板可以转到创业板。转板到创业板是需要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必须是“两高六新”产业,连续两年盈利,净利润总计不低于1000万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平均来说,实践上转板时间平均为一年零一个月。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第三,新三板的健康发展。第四,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五、为什么创业板只在深交所上市?

  创业板只在深交所上市的原因是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公司一般都是小型的企业或者高科技公司。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于2009年10月23日正式开市。

六、深圳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建筑业;

 (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七、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八、创业板借壳上市条件?

创业板不能借壳上市,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证监会对创业板的股票有严格的要求,创业板的股票的风险通常比A股的风险大很多。而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办法对借壳上市的规定趋于严格,壳资源的价值会下行。而且关闭了创业板的借壳大门,这个信号值得高度重视。创业板的风险其实比主板要大许多,很多人在狂热中早已将风险淡忘了。所以,为了保护广大股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证监会严禁创业板的股票借壳上市。

2、借壳上市是指一间私人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间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九、创业板IPO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公司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十、深交所创业板ipo受理多久可以上市?

创业板受理到上市需要3-6个月的时间。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Market),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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